隆平高科: 依法合规使用袁隆平冠名权及肖像权

金融界5月15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隆平高科提问:贵司在历史初期使用袁老名讳是因为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且袁老参与相关工作。但如今袁老故去,大股东早已变为中信农业,和袁老本人已无关联,请问上市平台为什么继续使用袁老旗号?是不是更名为中信农业更符合实际?如果将来上市平台被处罚,是不是还需要袁老代人受过?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严格恪守与袁隆平院士签署的《袁隆平品牌权许可使用协议》,依法合规使用袁隆平冠名权及肖像权,努力维护“隆平”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与美誉度。公司始终以袁隆平院士“推动种业进步,造福世界人民”为使命,积极践行国家粮食安全的担当,不断为中国和全球种业进步贡献力量。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金融界